8 月 25 日消息近日,三星电子株式会社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其他一审行政判决书公开。审理经过显示,三星公司因发明专利权无效,不服相关被诉决定,起诉华为,华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查明,本案涉及专利为“执行随机接入过程的节点 B、用户设备及方法”,华为曾就该专利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
企查查 App 显示,法院认为三星提供该专利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判决结果为驳回三星公司诉讼请求,并交纳案件受理费 100 元。
中文国际了解到,这并不是三星第一次起诉华为被驳回。今年 6 月,三星电子株式会社因发明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一案,不服判决,提起行政诉讼,法院查明,案件涉及的专利为“显示通信中功能的方法和通信终端设备”,华为曾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法院认为,本专利权利不具有创造性及区别特征,依法驳回三星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