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了“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会上,工信部提出有关即时通信软件的合规标准,要求9月17日前各平台必须按标准解除屏蔽,否则将依法采取处置措施。
这项政策的出台可以追溯到两个月前。
今年七月,工信部启动互联网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在扰乱市场秩序方面,重点整治恶意屏蔽网址链接和干扰其他企业产品或服务运行等问题,包括无正当理由限制其他网址链接的正常访问、实施歧视性屏蔽措施等场景”。
根据多方渠道的信息,此次执行细则,涉及三个方面:
一,“对于用户分享的同种类型产品或服务的网址链接,展示和访问形式应保持一致”。
比如,处理短视频、电商的分享链接,必须一视同仁,不能只对自己的嫡系产品放行。
二,“用户在即时通信中发送和接收合法网址链接,点击链接后,在应用内以页面的形式直接打开”。
注意这里说的是合法网址,平台单方面以“用户投诉”之类理由封禁是不行的。
三,“不能对特定的产品或服务网址链接附加额外的操作步骤,不能要求用户手动复制连接后转至系统浏览器打开”。
第三点无需解释,大家都懂。
结合七月份工信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整治对象,以及“旨在引导形成开放互通、安全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行业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的目标,以上的执行细则并不令人意外,剩下的只是落地实施。中国互联网巨头修墙挖沟的历史,大概是要终结了。
当然,这种时刻,照例会有一些噪音。有些媒体、专家开始担心这样会破坏用户体验、滋生骚扰诈骗。
说来也怪,淘宝、抖音无法在中正常访问的时候,他们不惊诧;砍一刀、美团领红包满天飞,他们不惊诧;骗子挖空心思从各个平台把用户导流到微信上转账,他们也不惊诧。国家出手,整治扰乱市场秩序的企业和产品,刚有了一点具体措施,他们就惊诧了。
先谈谈我对用户体验和骚扰诈骗的理解。
即时通信软件的用户体验和其他产品不太一样,核心因素在于用户本身。同样的纯文字消息,发送给不同的好友,对方的体验可以完全不同。不信你可以群发一条荤段子试试,对方的体验如何,取决于对方与你的关系,以及TA是怎样的人。
同样的,符合当下微信规则,内容中规中矩的文字、图片、公众号内容,密度大了同样未必令人愉悦。每个人几乎都有个家族群,名字通常会叫“相亲相爱一家人”,充斥着各种养生、阴谋论文章和中老年表情包,年轻人在里边体验会好吗?
即时通信软件的用户体验,决定因素是关系链质量、信息质量和认知水平。退出一些不知所谓的群,删掉一些隔三差五让你砍一刀的好友,你的用户体验肯定直线上升。
并且,如果用户可以直接在微信链接中,完成淘宝下单、抖音的短视频浏览,有多少用户还有动力去下载独立App?屏蔽链接导致用户必须下载相应App才能完成操作,浪费用户的时间和存储资源,本质上是损害了用户体验和利益。
至于诈骗这个事,更不应该成为差异化屏蔽竞争对手外链的理由。各大平台都有自己的治理体系,内容合法合规的外部知名产品,和诈骗怎么能扯上关系呢?大家各自治理好自己的平台,别把诈骗的锅往外甩,何况骗子最中意的还是让你加微信,然后你被骗了钱,连个人工客服电话都打不通。
如果平台认为,自己有责任替用户判断,哪些链接会构成骚扰、或者被骗,是否意味着,剩下的链接都是经过平台筛选和审核过的,用户被骚扰被骗后,平台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我特别想提一句,对于家里的老年人,多一些关心和陪伴比什么都强,不然骗子嘴甜,一口一个叔叔阿姨,嘘寒问暖的就把老人忽悠了。平时注意加强家人的安全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比如可以给他们下载个国家反诈App嘛。
而产品竞争和商业层面,屏蔽这个事有时候是会弄巧成拙的。以抖音为例,2018年3月被微信屏蔽后,不到半年日活用户超过,如今日活已是后者的两倍有余。用户对短视频服务有需求,微信里满足不了,就只好去下载独立App了。
当然,屏蔽是一种商业竞争手段,通常很奏效,这已经是不争的阳谋了。当年打车大战,滴滴的红包可以在微信中畅通无阻,而快的和优步却举步维艰;至于后来的拼多多,虽然也因违规遭遇过微信局部封禁,但并非淘宝式的一刀切。
有选择的屏蔽链接,扭曲了市场竞争秩序,让互联网行业变得更加赢者通吃,强化了用户和平台的绑定,限制了用户的选择自由,把用户变成平台的奴隶。这让互联网公司都更致力于流量经济,把平台做大,用户量做多,然后用各种方式来变现——反正你只能在我的平台上选择。
从价值导向上,屏蔽导致互联网企业更追求规模,而不是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掌握了流量渠道的平台,可以通过屏蔽限制竞争对手,新兴的中小企业更难突围。屏蔽和开放的权力如果掌握在平台手中,会让中小企业的发展更难独立,更依赖平台,最终要么死去,要么只能接受投资或者收购。
与之相反,平台一旦解除屏蔽、开放互通,用户的选择就会更多,能够进入行业、参与竞争的企业也就更多。为了赢得用户和流量,各种中小企业会不断自我提升、不断创新,很有可能逐步成长为大型企业甚至头部企业。
正是出于上述考虑,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监管部门,近年来都在通过立法,防止头部平台利用规模优势,对竞品和后来者进行打压和控制。
欧盟的《数字市场法》要求,具有守门人特征的企业,不得禁止用户链接到守门人企业所属平台之外的企业,不能妨碍用户实现多归属性。
2021年1月19日,德国《反限制竞争法》第十次修订法案正式生效,第19a条为"对竞争有至关重要跨市场影响的经营者的滥用行为"法条。
而针对工信部此次整治行动,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政策与经济研究所监管研究部主任李强治认为,工信部从不兼容、视角出发去考虑,是对互联网基本精神的一种回归。
从商业道德、行业惯例角度来看,李强治表示,国外互联网巨头之间很少限制用户的互相转发,或者实施网址屏蔽的行为。国外主要视频服务提供商都可以在Facebook上自由转发。
总之,无论从用户体验、产品竞争和监管角度,即时通信软件解除外链屏蔽,是大势所趋。在这个过程中谈风险,往好了说是杞人忧天,往坏了说是别有用心。
监管部门要求的是平台一视同仁,而非削弱正常的平台治理工作。对任何平台,风险是始终存在的,并不因解除屏蔽而扩大,也不因屏蔽而消失。
我在以前的文章里说过,中国互联网,微信已然是基础设施,地位如同宇宙的尽头。宇宙的尽头,应该是互联互通,而不是挟流量以令天下形成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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