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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有时惊人地相似。

4年前的国庆节,女明星范冰冰被税务部门查实偷漏税,收到了我国史上个人最大罚单:最终补税金加罚款等共计8.84亿元。

不只如此,税务总局还同时对整个影视行业进行一轮查税,并对当年底前自查自纠补税的明星等免罚。明星们也识趣,年底前补交了约118亿元个税。这可是一笔巨额数字,要知道去年20多个省份地方个税收入还没达到百亿。

而今年,偷逃税主角换成了女明星郑爽,虽然偷逃税规模远小于“前辈”范冰冰,但受到顶格罚款,最终补交税金及罚款高达近3亿元。

“精彩”继续。这个中秋节税务总局发文对文娱行业进行新一轮查税,对今年底自查自纠补税的给予减罚甚至免罚,又一波补税潮来了,只是这次对象不只是明星,还有网红主播们。

偷逃税的明星、网红们,恐怕这个中秋节过得有点忐忑纠结。在最高5倍罚款的“大棒”下,还是赶紧利用今年底政策红利期,自觉补税。否则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出,案例对外曝光,不仅葬送职业生涯,更将被罚得倾家荡产、身败名裂。

在中央力推共同富裕下,解决居民收入差距过大变得越来越重要,个税是调节收入分配的一大关键。当前明星、网红被查税,实际是当前高收入者税收征管进一步收紧的一个表现,这也符合中央要求。依法纳税是公民的责任,未来高收入者偷逃税将越来越难。

1. 补税通牒

中秋节前一天深夜,税务总局官网挂上一则《通知》,要求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税收管理,这拉开了近年来第二轮文娱行业税收整治序幕。

稍早前,中宣部发文指出,一些文娱从业人员偷逃税等问题又以新方式新手段死灰复燃。要严厉查处偷逃税行为。正是落实这一要求,《通知》应声而出,内容劲爆。

《通知》称,要定期开展税收风险分析,近期要结合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对存在涉税风险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和督促整改,对2021年底前能够主动报告并及时纠正涉税问题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罚;对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和督促整改工作拒不配合的,要依法责令限改,并提请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协助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严肃依法查处。

这段内容可以看作是“胡萝卜加大棒”。所谓“胡萝卜”,是对明星、网红自查补税的,给予宽容处理,比如免罚。

以郑爽为例,她被查实偷逃税大概是7100多万元,被罚款金额接近2.2亿元。因此税务部门从轻罚款甚至免罚“优惠”力度极大。

当然经过2018年那一波整改后,明星、网红再说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而偷逃税,已经说不过去。因此2018年首次整顿时,明星年底前自觉补税,税务部门是直接明确不罚款,但这次是从轻罚款或免罚,会根据具体明星、网红偷漏税情况而定。

所谓“大棒”,是指一旦被查出偷逃税,将不会享受上述从轻或免罚,根据情形甚至可以给予5倍顶格罚款。如果明星、网红不配合补税,将被告到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在当前形势下可能葬送职业生涯。

而且税务部门加大文娱领域偷逃税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明星、网红一旦被曝光偷逃税,基本身败名裂。

不难预测,在今年底之前,将有一波明星、网红补税潮。

上一轮查税没有涉及网红,但近些年头部网红们收入已经不逊于明星,一些网红获得的打赏收入也令人咋舌,对这一新兴群体监管未必能及时跟上,网红高收入者也是偷漏税重灾区之一,因此被纳入此次查税范围。

2. 断明星工作室避税后路

中国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收入,应纳税额超过96万元部分,将适用45%最高边际税率。也就是说超过的部分,100块钱要交45块钱税。

明星、网红这类高收入群体,收入动辄百万、千万乃至上亿元,一旦按照工资薪金或劳务报酬来交税,那恐怕近一半的收入都上缴国库,因此这行不少人想方设法逃避税,其中一个常用手段就是设立明星工作室。

明星工作室其实就是一个企业,当然有几种形式,对明星、网红来说,多采用个人独资、合伙或个体工商户模式。这些模式的明星工作室其实也交个税,但它不属于工薪、劳务报酬这类,而是经营所得个税,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等后,应纳税额超过50万元部分适用最高35%个税税率,这相比前述45%税率要低10个百分点。

但明星工作室实际税负其实远远低于35%这个名义税率,这跟核定征收有关。

由于一些小微企业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等难以确定收入、利润等数据,因此地方多采用核定征收方式,直接核定应纳税额,按税率来征税。不少地方出于征管方便或吸引明星工作室,都采用核定征收,实际税率很低。

税务专家汪蔚青举例,比如一位明星工作室一年收入1亿元,如果采取核定征收的话,按照应税利润10%算,实际应纳税额为1000万元,按照5%至35%个税超额税率计算,实际缴税大概在340多万元,因此实际个税税负只有3.4%左右。明星这么高的收入缴纳这点个税显然有失公平。

对于这一漏洞,税务部门采取措施堵住。其实,2018年那轮影视业税收征管强化后,收入高的明星工作室很难再采取核定征收,而是查账征收。

此次《通知》提出,进一步加强文娱领域从业人员日常税收管理,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和企业,要辅导其依法依规建账建制,并采用查账征收方式申报纳税。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焦瑞进认为,查账征收相对于核定征收,更加透明、精准、公正、公平。明星工作室年收入千万甚至上亿元,不采取建账实行核定征收显然不妥,有失公平。

查账征收其实就是据实征税,需要明星工作室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建立台账。这对收入不菲的明星工作室来说显然很简单。

3. 严审税收优惠

当然,仅仅针对明星工作室采取查账征收,只是避免他们偷逃税的第一步。

查账征税模式下,明星工作室会尽可能地增加成本费用支出,有些可能将个人或家庭的花销放到工作室里报销,有些可能通过虚开发票来抵税,因此后期监管同样重要。

而且有的明星通过各种方式来隐瞒收入,从而偷逃税。

比如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

郑爽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实际获得1.56亿元片酬,其中1.08亿元,制片人与郑爽实际控制公司签订虚假合同,以“增资”的形式支付,规避行业监管获取“天价片酬”,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另外,一些明星工作室特意设在避税洼地来偷逃税。

前些年很多明星工作室或企业都注册在霍尔果斯,因为这地方有极其优惠的财税政策,这包括对影视传媒等鼓励类企业,前五年企业所得税免征,后五年地方企业所得税部分免征,而且对增值税等当地税还会部分返还等。

这吸引了大批明星控股等影视空壳公司扎堆,在前些年强化监管后,不少公司开始退出,近些年转向海南等地。

此次《通知》要求,要切实规范文娱领域涉税优惠管理,对各类违规设置或者以变通方式实施的税收优惠,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

另外,税务部门将依法开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是否应享受税收优惠情况的核查,既要严格禁止扩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范围,也要确保相关企业和个人依法依规应享尽享税收优惠。

可以预见,这一轮文娱行业税收优惠政策收紧后,明星工作室等将面临更严格的税收优惠审查,从而堵住偷逃税通道。

在税务部门严格监管下,出于各种考虑,明星工作室出现一波注销高潮。

天眼查数据显示,截至8月31日,今年已有660余家艺人经纪相关企业被注销,仅6月份就有超100家相关企业注销,平均下来每天至少有3家企业被注销。

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认为,税务监管趋严下,偷逃税空间越来越小,这可能是明星工作室注销的原因之一。即便明星工作室注销了,如果此前存在偷逃税行为,税务部门依然可以查处并处罚。

在明星偷逃税案件中,经纪公司、制片方等也扮演着重要作用。

比如,范冰冰偷逃税案件中,税务部门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罚款1.16亿元。郑爽案件中,制片人也协助她隐瞒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目前税务部门对此另案处理。

为了强化相关方监管,《通知》要求,要着力加强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经纪公司和经纪人及相关制作方的税收管理,督促其依法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提供相关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依法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实施税收管理工作。

税务部门在加强文娱行业监管的同时,也提供相应的服务,将监管与服务融为一体。

这包括文娱企业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让其尽享。税务部门对明星艺人、网络主播进行一对一风险提示。对文娱业相关人员和企业提出的纳税缴费服务需求及合法合理的涉税费诉求,要及时研究解决等。

4. 高收入税收监管加强

其实明星、网红们税收征管加强,只是今年来高收入者税收征管强化的一个缩影。

今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随后,包括北京等省市出台的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方案中,要求提高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和监管水平。

今年8月份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研究扎实促进共同富裕问题。其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当前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较大,反映这一指标的基尼系数虽然近年来有所下降,但依然维持在0.46的高位区间,我国收入差距在世界处于中等偏高水平。而且这场疫情对中低收入者冲击较大,而高收入者通过房产、金融资产等财富增值,受到冲击较小。

要想扭转这种收入分配格局,政府宏观调控十分重要。从税制来说,除了上述对高收入群体税费严格监管外,还急需推动税制改革。

富人往往拥有多套房产,当前应尽快推动房地产税出台,对存量住房征税,可以实现房地产税的财富调节效果。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一般一两套房基本不需要缴纳或很少缴纳房地产税,相反拥有多套房的高收入者需要缴纳一笔可观税收。

这些钱最终通过转移支付等用于基本民生如低收入者住房保障等,起到调节收入差距效应。目前房地产税立法还在起草中,短期难以出台,可以考虑扩大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对存量房产动刀,给立法提供经验,可能还起到调控房价效果。

除了房地产税外,可以考虑开征遗产税。遗产税是针对超高收入富人死后留下的遗产征收的一个税种,征收起点高、税率很高,一些国家最高边际税率超过50%,是避免财富格局固化的手段之一,也能起到收入分配作用。

当然,遗产税设计时应该考虑富人将资产向境外转移。遗产税另一个好处还在于,可以倒逼富人做慈善。而中央明确提出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其中第三次分配是在自愿基础上的,个人通过慈善捐赠等方式,起到改善分配结构的补充作用,国家对此会给予税收优惠政策。

目前我国税制结构是以增值税等间接税为主,个税等直接税为辅。目前直接税与间接税比重大概三七开。间接税主要附加在商品价格中,最终是消费者负担。穷人和富人在商品消费上的税负是一致的,但由于富人收入高实际负担低,而穷人收入低实际则负担高,这加剧了贫富差距。

因此中央也提出,要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这就需要对税制结构进行调整,比如通过简并增值税税率档次、适当下调增值税税率等,降低间接税占比。与此同时,推出房地产税、不断优化个税、企业所得税等,做大直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