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月 1 日消息,据江苏人大官网,《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日(11 月 1 日)起施行。
中文国际了解到,《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条例》指出,乘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制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1 月 1 日消息,据江苏人大官网,《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日(11 月 1 日)起施行。
中文国际了解到,《条例》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电梯使用单位、业主委员会、业主和其他乘用人有权劝阻、制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
《条例》指出,乘客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乘客电梯,拒不听从劝阻、制止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